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合作能力,愿意为水产事业做出贡献。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种质资源室 1 应届毕业生 渔业资源 硕士
环境监测站 1 应届毕业生 仪器分析 硕士
种业公司 1 应届毕业生 水产育种 硕士及以上
财务科 2 应届毕业生1人;社会人员1人 财会 本科 社会人员招聘要求:本科或助理会计师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
水产养殖技工 2 应届毕业生 水产养殖 大专或本科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浙江人才网、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等相关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法。将个人自荐材料、报名表(见附件)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及各科成绩的复印件,邮寄所人事科。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杭长桥南路999号,邮编:313001,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4月20日。
3、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以招聘1人不小于1:3的比例确定)对象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所招聘专业科目和专业基 础科目。面试内容为:思维、语言表达、反应等综合素质。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为60:40。笔试结束后,按录用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 员。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考核对象。
4、体检、考察、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如体检、考察及公示后不合格的应聘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5、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报到后,本所将及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或见习期),确定人事关系并执行事业单位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政策。
四、注意事项
1、一人限报一岗。
2、报名表上所填信息应详实、准确、完整。
3、咨询部门: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人事科;电话:0572-2042418。
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200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