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执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1、教师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考场(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4、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国家“211”、“985”工程大学统招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同一岗位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11月23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12333.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
(二)面试
1、应聘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2、面试时间:11月28日上午8时30分。
3、面试地点: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考场(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5年11月30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