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护士资格证的考生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5年12月3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5年10月21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截止2015年10月21日七星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公务员招考或区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本市内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九)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定向到具体行业的委培生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