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澧县九澧实验学校
三、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入围对象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具体名单见附表)。
四、面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1.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分为备课(40分)和试讲(60分)两部分。报考音乐、体育教师岗位的还需进行相应技能测试。其中,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备课(20分)、技能测试(40分)、试讲(40分);音乐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备课(20分)、钢琴(20分)、特长展示(20分)、试讲(40分)。
2.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试讲范围为五年级上下册或全一册教材内容(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为七年级教材内容),初中教师岗位的面试试讲范围为八年级上下册或全一册教材内容;音乐教师岗位面试钢琴曲目范围为《练习曲车尔尼599》,体育教师的技能测试内容为队列训练和一个自选特长项目。
3.面试时考生先集中备课60分钟,再按面试抽签顺序试讲,试讲时间10-15分钟,音乐、体育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时间10-15分钟。
4.每名考官计算出各考生的备课、试讲及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并亮分。统分方法: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如再相同,在竞争末位招聘计划时加试试教内容确定考试排名。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2.考生于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7:20到澧县九澧实验学校集合,随即进行考前教育,未按时到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7:40至8:40考生备课;9:15开始试讲。
3.考生按个人所报岗位自备澧县2014-2015学年度使用的教科书和钢笔等文具,教科书上不得有与备课相关的笔记,违者视情况扣备课得分。
4.报考音乐教师岗位人员可自带一门乐器,但不得带键盘乐器。
5.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社会关系和工作履历等信息,否则,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6.凡参加面试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规定外的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否则,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