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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批准我市恢复设立国家司法考试考区 (内蒙古乌兰察布)

2015-08-20 09:32:00 来源:无忧考网
8月14日,司法部国家考试司复函自治区司法厅,同意我市2015年起恢复设立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这意味着在我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可以在本市设立的考点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015年以来,市我市司法部门把恢复乌兰察布市考区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考试学校的选定、考卷保密室建设、考试设备配置等方面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布置,并切实加大对国家司法考试的宣传动员工作。

据了解,今年审核通过在我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有491人,是2002年设立国家司法考试以来考生人数最多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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