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质量、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鲁人考函[2007]87、8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以上各项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0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