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现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消减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见附件)
(一)经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蒙汉语兼通人员岗位以及农业旗县的个别普通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降低到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消减,具体情况如下:(见附件)
(二)经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未达到1:4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消减,具体情况如下:(见附件)
(三)经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以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并将及时给考生退费。
1、取消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见附件)
2、取消岗位报考人员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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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取消、消减岗位招聘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