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不考专业课的和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三)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一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