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要求为1980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团级以上军官未就业随军家属及代课教师放宽到40周岁以下,要求为1975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需具备的学历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5年7月6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