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每人98元。
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准考证所示报名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详细地址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交费:7月14日至8月14日
发票领取:11月2日至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