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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川省检察院系统公招调剂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09-02-16 14:31: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2008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招调剂录(聘)用公告》(川组通〔2008〕35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08年全省检察系统公招调剂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09年2月14日-16日。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51号)。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它职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书(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正副本、注册会计师证、国家软件资格证书等)原件及2份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一)时间:2009年 2月19日—20日。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三)要求:

  1、需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成绩通知单及面试通知单;

  2、需准时到候考地点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其它事项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执行;

  4、考生如有疑问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请立即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联系,电话:028-86581074。

  附:《2008年全省检察系统公招调剂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00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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