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2015年7月31日以后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1)。登录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es12333.com/)查询。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