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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2月16日报名

2009-02-15 20:42:00 来源:景德镇在线
2月11日,市教育局发布消息: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于2月16日即将开始报名,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可于规定时间到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报名。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请到市教育局,初中以下的请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2月16日至2月20日受理社会人员报名;2月23日至2月27日,受理各高等学校教师、应届毕业生集体报名。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不受理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个人报名和社会中介机构(公司)的报名。

  社会人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相应层次学历证书,携带一张蓝底2寸免冠近照,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报名。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就读学校有关部门报名,学校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地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考手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不符合规定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均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

  据了解,我市需要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相应的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效。2007年及以前已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的,应于2009年重新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报名时,请带上以下材料: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等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报考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要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可免于普通话等级测试。

  另外记者获悉,我市今年普通话考试报名也已经开始,要报考普通话请尽快到市教研所(市教育局五楼)报名。

  此次全省组织集中阅卷,2009年4月30日在江西教育网上公布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于5月8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提出查卷申请,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5月10日前汇总报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于5月12日前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查卷。每科考试满分为100分,达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由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单科合格证。考生凭准考证到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各报考点咨询电话公布:市教育局8576307 珠山区:8513613 昌江区:8330712转8009 浮梁县:2625311 乐平市:678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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