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安排:
10月17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17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18日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考试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4个科目。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详情查看:2015年天津执业药师考试考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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