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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事业单位招聘:大冶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2015-06-09 10:58:00 来源:无忧考网

本文是由®忧考网编辑为您准备的《2015湖北事业单位招聘:大冶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请大家参考!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三)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招聘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含2013年度统一签约的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12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网格员年龄放宽3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此年龄限制。

    (六)参加本次招聘的应聘者不得报考其父亲或母亲担任领导职务的所在单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进行*我国政权活动的;

    (五)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含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2015年毕业的人员);

    (六)在2012年-2014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七)本市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省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它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应聘者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2015年度大冶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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