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特殊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中小学教师应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相关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5月29日;具体年龄条件参照《2015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规定的要求。
4、报考行政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报考参公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人员;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单位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党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岗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