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本科及以下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30周岁以下指198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50岁以下指196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