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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洛龙区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2015-05-25 11:37:00 来源:无忧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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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 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3. 截止2015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7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0年7月1日及以后);
4. 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5. 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 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 截止2015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7年7月1日以前);
4. 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洛龙区连续服务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5. 洛龙区籍截止2015年6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未安置的大学生退役士兵(1980年7月1日及以后);
6. 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限专业相一致;
7. 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 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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