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进行发布。
2.资格审查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3.审查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因特殊情况出现达不到规定比例或者等额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同类试题考生考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和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通知单或相关证明。
③大专中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提供),其中已就业的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④有效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空缺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50元/人;限招彝族岗位人员交纳彝族语言测试费5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