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创新师资队伍管理体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逐步建立“区管校用”机制,为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改革管理体制,构建“区管校用”新框架。纳入全区规划。将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明确用五年时间初步构建师资队伍“区管校用”机制,校长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全区校长教师总数25%的目标。理顺管理体制。强化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区学校的统筹管理,形成区委组织部、区教委、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校长教师聘任交流、人事关系和经费保障等工作。规范交流制度。区教委会同相关部门统筹配置学校教师资源,建立中小学师资队伍资源库和交流轮岗人员数据库,制定《干部教师互派顶岗支教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和完善学校干部管理的规定》,初步建立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区管校用”管理制度。
改革交流方式,建立“立体交流”新格局。“四个途径”推动干部交流。一是定期交流聘任。在同一学校连续聘任为校长满10个学年,副校长满15个学年的,原则上交流到其他学校任职。二是城乡双向交流。选派城区学校优秀干部到农村学校任校长,考核优秀的农村学校校长交流到城区学校任职。三是中层干部轮岗。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连续聘任满10个学年或重要岗位连续任满5个学年且继续聘任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轮岗到本校其他处室任职。四是城乡挂职交流。城乡学校之间结对共建互派干部交流;选派后备干部到城区优质学校和区教委挂职锻炼;派出优秀挂职干部到农村学校任副校长或校长。“五种形式”开展教师交流。一是支教,将城区优质学校的优秀教师派到农村学校任教。二是互派,实行城乡学校结对捆绑发展,相互之间互相派遣干部和教师,全年交叉蹲点交流。三是顶岗,超编学校按教委下达的指标将富余的人员派出,由教委统筹安排到缺编学校上岗。四是集团化办学,以传统优质学校为核心,引领带动新建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五是片区轮岗,在片区内学校之间,按照工作量基本均衡、学科优势互补原则,开展交流轮岗工作。
改革配套政策,保障“常态交流”新模式。改善交流人员待遇。对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任职、跨镇(街)交流任职的校级干部进行专项补贴;将交流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的人员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推进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建立交流激励机制。在评聘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具有农村学校交流经历的优先;对特别优秀的交流干部教师,统筹一定指标解决职称评审问题;校级干部交流不受交流学校岗位指标限制,保留原岗位层级;城区教师在评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同等条件下具有农村学校交流经历的优先。严格交流考核管理。把交流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交流教师交流期间的所有管理和考核均由接收学校按本校教职工同等对待,参与接收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优秀的占接收学校优秀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