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5月28日-29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股(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1楼1112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于5月21日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