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岗位简表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简表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5年瓜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