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通过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 邮政编码:510060,传真:020-8375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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