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医师必须的条件
l、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愿到医院工作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专业理论和基本技术扎实过硬,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见专业技术问题,有一定的临床工作和抢救措施的经验。
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并具备一定的听说水平,在专用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优先录用。
3、通过国家教委认可的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培训,取得国家颁发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应聘初级职称岗位者,年龄30岁左右;应聘中级职称岗位者,年龄35岁左右。身心健康。
5、应聘中级职务者,必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注册,从事临床工作并任现职一年以上。
6、有工作经历的,招聘后试用期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无严重违纪、违规及其它不良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2、因个人品德及发生严重行政事故等原因,被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
3、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4、凡是国家统一资格认证的专业,尚未获得从业资格证书的;
5、凡是从原单位病退的离退休人员;
6、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三、待遇
我院聘用医师的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以上(不含院方提供的“三险”费用)。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从速与解放军第302医院政治部干部科联系,或直接登陆医院网站(www.302hospital.com)下载解放军第302医院医师应聘对象简况表,并将填写好的简况表投递或发送E-mail:nh302@tom.com,将个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发至我院。男女不限、户口不限。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四环中路100号302医院政治部干部科
联系人:赵干事
联系电话:010—66933052
邮政编码:100039
传 真:010—66933033
附:解放军第302医院介绍
解放军第302医院是全军的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医院负责全军疑难重症传染病的会诊、转诊及艾滋病的收治工作,是全军传染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和信息研究中心。主治各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肝癌、脂肪肝、艾滋病、感染性腹泻、流脑、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等40余种常见、疑难传染病及其它感染性疾病,特别是在慢性重型肝炎、重度瘀胆型肝炎、早期肝纤维化、小儿肝病、老年人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肝癌、门静脉高压症、艾滋病、各种感染性腹泻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及研究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建院以来,共收治过来自世界40多个国家的传染病患者。
医院拥有全军传染病研究所、全军中药研究所、全军病毒性肝炎与艾滋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全军小儿肝病专病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点建设单位、“临床中药学”重点学科和“中西医结合肝病”重点专科。医院还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全军临床药理基地、国家紧急救援网络医院、国家卫生部指定的涉外医疗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医进修学院传染病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博士后流动站,是北京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等8所军地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实习医院,是中国妇联指定的全国青少年乙肝诊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