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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大学生待遇

2015-02-02 16:55: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5年山东省大学生待遇
1、选调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录用为选调生;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其任职表现、学历专业等因素,合理安排相应单位和岗位。不合格的,不录用为选调生,解除选调合同。

2、新录用选调生人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予以公务员登记,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执行定级工资待遇。其在村任职时间计算工龄、计入乡镇最低服务年限。
>>2015年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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