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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湖北普通话等级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01-14 10:57:00 来源:湖北大学语言文字工作网
关于补办湖北普通话等级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细则》文件规定,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可申请补发。现将补*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补发证书对象

  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考生(以原发证日期为准)。

  二、 补发证书程序

  1、证书遗失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二周向“湖北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行政楼209)提出书面申请;

  2、语委会根据证书遗失者提供的信息,查找原测试成绩,并对原测试成绩进行复核。

  3、测试机构出具《测试成绩认定证明》。

  4、证书遗失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网上成绩查询的打印页和《测试成绩认定证明》到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补*书(详细地址:华中师范大学3号教学楼南楼四楼L404)。

  三、 补*书时间

  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二周,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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