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15年江苏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相关注意事项
(一)户籍问题
1、户籍范围
①苏州市区指姑苏区、吴中、相城、园区、高新区、吴江区六区范围。
②苏州市指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和上述所指的六区范围。
2、户籍证明材料
指考生本人户口簿或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的带有考生照片的证明材料。
(二)回避关系问题
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政策性照顾问题
对于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1、以夫妻两地分居名义报考的,其中一方必须是苏州市区户籍,另一方才能以此条件报考;
2、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名义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父母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可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为准)
3、以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名义报考的,考生须提供配偶在苏服役的军官证明及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复。
(四)学历问题
1、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学历)。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五)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1、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3、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六)其他特殊情况
1、2014年毕业的往届生,如果未就业,也未和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就业协议,只能以社会在职人员的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相应的岗位。
2、如果招聘岗位中学历条件设置为“本科”的,那么研究生则不得报考,相对应的户籍关系必须是苏州市区内。如果招聘岗位中学历条件设置为“本科及以上”的,那么符合上述学历条件要求的都可以报名,相对应的户籍关系随着学历的变化而变化。
3、如果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报考者是研究生学历,但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本人户籍也不是苏州市区。这种情况就不能以研究生学历作为条件解决户籍问题,以本科专业报考该职位。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四、六级证书问题。可提供相应的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6、对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问题。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网上支付,在笔试前可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再由考试部门统一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