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近日,县委组织部联合县财政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助推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面向在岗村官可贷10万元
《意见》规定,只要上一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大学生村官就可申请创业贷款。在贷款过程中,每位大学生村官最多可享受10万元的贷款额度以及比普通保证贷款少上浮40%,最低不低于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利率优惠。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以内。同时,县财政将每年安排预算资金,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额度内的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上浮部分,给予贴息补助。
建设担保体系设立风险基金
《意见》规定,要推动共同担保体系建设,创新适合大学生村官创业特点的新型担保模式,大力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机器设备、林权、茶权等抵(质)押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融资担保难问题。要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风险基金,由县财政第一年安排10万元贷款风险基金,以后每年按上年度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余额的20%安排,专项用于处置风险贷款,提高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积极性,降低贷款风险。
探索贷款模式建立绿色通道
《意见》提出,要创新信贷产品,推出适合大学生村官创业的信贷产品。要进一步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放贷,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信贷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创业大学生村官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满足大学生村官创业实际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