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是咸宁市教育局直属九年一贯制学校,是咸宁市委、市政府2013年 “十大惠民工程” 之一,于2014年9月1日建成开学。学校地处素有“香城泉都”美誉的咸宁温泉,占地面积145亩,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拟打造为高质量、有特色、能示范、国际化的全省外国语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工91人,开设有1-9年级,43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100名。经咸宁市政府同意,咸宁市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现面向全国免费师范毕业生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2014年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鄂就业实施办法》(鄂教师[2010]19号)精神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精神,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招聘20人,所需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教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
三、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俱佳,语言表达能力强。
3、第一学历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且所学第一专业必须对口。
4、年龄不超过27周岁。
5、往届毕业生持有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相关证件。2015届毕业生持有本人就读高校学生证及免费师范生协议合同。
6、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多媒体。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18日
报名地点及初审: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先向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招聘邮箱xnwxjwc@163.com或向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教务处投送简历的方式预报,初审通过后,通知招聘者本人到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
0715-8106810(教务处) 徐老师 13797240821
0715-8106168(办公室) 余老师 15571500885
(二) 报名所需材料
1、2015届应届毕业生持本人就读高校学生证及免费师范生协议合同。
2、往届毕业生持有大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三)资格审查
由湖北省咸宁市教育局和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试讲)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咸宁市教育局、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共同组织。市人社局派员现场巡视,市纪委派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
面试时间、地点:2014年12月中下旬,时间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文科、理科进行分组,采用现场讲课的形式,面试试题由面试考官现场拟定。
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以内,考生统一备课后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试讲时评委根据《面试评分细则》打分,应聘过程中应聘者不得做自我介绍。
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根据评委打分多少,取算术平均值计面试得分,按面试成绩排序。按面试成绩排名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作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未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淘汰。
根据每个岗位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咸宁市教育局、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资格完备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拟聘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经市人社局批准按照成绩排序实行性替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七、考察、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一)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组织进行,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二)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咸宁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属于2015应届毕业生在其毕业后提供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提供大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后,由咸宁市教育局、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将相关体检等材料报咸宁市人社局、编办办理相关聘用及上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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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