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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南通护士执业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通知

2014-12-12 14:33:00 来源:南通市卫生局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大附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关于开展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南通市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定于2014年12月-2015年1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
发证对象为2014年5月份参加全国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毕业证书原件(外省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加盖医疗机构红章);
4、《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5、申请人所学专业的临床实习手册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红章),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原件;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必查项目化验单粘贴在相应位置);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红章);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含校验记录);
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二、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对象为《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注册满5年的护士。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2、《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3、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必查项目化验单粘贴在相应位置)。
三、换证工作
换证对象为2013年首次注册的护士。(国家卫生计生委新版《护士执业证书》将于本月初下发,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各市直医疗单位于本周五之前统计所需新证数目并上报至市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以便市局统一领取。)
换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护士执业注册临时凭证;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
四、集中审核注册期间,除首次注册,延续注册以及换发新证外,需办理变更注册或补办换发新证等事项的人员,可一并办理。注册情况填写《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1),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
五、注册相关申请表
可至南通市卫生局网站“护士窗口”查询和下载,网址http://wsj.nantong.gov.cn/,苏卫医〔2008〕54号号文件网址http://www.jswst.gov.cn/gb/jsswst/wjfg/sgfwj/yzgl/userobject1ai20594.html
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要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
办理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工农南路150号)。联系人:吴可,联系电话:59000747、59001040.
附件:1、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2、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
南通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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