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各区、县卫生局,局直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陕卫职称发〔2014〕16号)精神,市卫生局定于2014年12月9日至14日收取2014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度西安市卫生专业高级评审材料收取时间安排 | |
时间 |
单位 |
2014年12月9日 |
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阎良铁路医院、碑林区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莲湖区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阎良区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周至县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蓝田县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陵县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2014年12月10日 |
市第四医院、市第八医院、市精卫中心、新城区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雁塔区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临潼区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长安区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户县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2014年12月11日 |
市第九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红会医院、市结核病院、市妇保院、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未央区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灞桥区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2014年12月12日 |
市第五医院、西安急救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儿童医院、健教所、医鉴办、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及其他市属(管)单位 |
2014年12月13日-2014年12月14日补充材料 | |
地点:西安高速神州酒店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9号 |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时限报送。为不影响评审工作进度,请各区、县、各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评审材料,逾期将不予安排。
(二)严格审核评审材料。由于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比较紧,请各区、县各单位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以确保接收进度。凡发现单位或部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较多时,一律将该单位或部门全部材料退回,重新审查整理。
联系人:马丽 李佳霈
联系电话:87259284
附件: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西安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8日
附件:
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
二、申报材料必须整齐、全面
(一)申报简表(一式2份,含电子版)必须填写齐全,加盖有效印章。抵达初审地点,报送申报材料袋必须按照《申报简表》顺序依次递送。
(二)各区县卫生局、须在审核过的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卫生局和人社部门职改办的印章,人次交流服务中心交流中心加盖人社部门职改办的印章,如材料较多的,也可以文件形式注明“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
(三)材料袋内所有资料必须分装整齐,分装顺序如下:(请按此顺序装入袋内,复印件分别装订2份)
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单 |
论文(课题)及复印件 |
评审表3份 |
量化表1份 |
单位量化表(仅副高)1份 |
考核登记表1份 |
任职资格证(含执业医师证、注册证)、聘书(复印件2份) |
学历证书、外语证书、计算机证书(复印件2份) |
继续教育学分(复印件2份) |
其他荣誉证书、表格(复印件2份) |
病历3份(专题报告) |
三、申报简表的电子版必须准确无误。尤其注意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申报专业、申报资格和专业代码,填报数据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报送,不得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