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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药师网:浙江执业药师注册系统

2014-11-20 13:20:00 来源:无忧考网
浙江药师网:浙江执业药师注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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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写申请”栏目下根据注册类别点击“确定”或填写“资格证书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确定”

如实、准确填写表格中的各项内容,点击“确定”

打印所列表格一式二份

请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各市、县(区)设立的受理点办理注册手续。

提示:

1、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为三年。执业药师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执业药师持有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注册机构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如果再次执业需要按再次注册办理。

2、再次注册的同时需要变更执业地区或单位的,应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3、在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或门店注册的,执业范围要注明“零售”。

4、持有专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学与中药学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再次或变更注册申请表时,应同时填写药学类和中药学类资格证书号,执业类别应填写“药学与中药学”。

5、已具有从业药师资格并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注册机构在发放《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同时,收回《从业药师资格证书》,注销其从业药师资格。

6、为了不影响您使用注册证件,在填写变更或再次注册申请表前请务必注意:如果本次注册申请前的注册单位是在浙江省内,请在“是否跨省注册”中选择“否”;如果本次注册申请前的注册单位是在浙江省外,请在“是否跨省注册”中选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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