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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丢失补发办法

2014-11-04 15:08:00 来源: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黑龙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丢失补发办法
  持表人向当地发证部门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和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丢失证明,经当地发证部门复核无误后将证书复印件和丢失证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省直考区的考生持以上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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