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十堰市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下发通知
一、接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通知,自2014年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下发纸质成绩单,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阅成绩,并自行打印成绩单;
二、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旧发放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注册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的凭证;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的通知,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成绩可连续两年滚动累计;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的通知,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为:专业实务77分,实践能力79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考试合格考生可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未合格考生无合格证明;
四、十堰市2014年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已开始下发,请各学校、各单位派人统一领取后发放,考生领取后须妥善保存;
五、201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须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附小二寸照片两张,尽快上交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以备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