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实施十年的中小学德育评估工作有力的推进了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程,促进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不断进步,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回顾总结评估工作的有关经验,吸纳各方面的建议意见,现就自治区中小学德育评估验收工作时间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起,自治区中小学德育评估工作时间由每年的10月中旬调整至每年的5月上旬。
二、各地州市教育局要按照2015年自治区评估时间安排,认真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检查,以保证接受评估验收学校的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三、各地新申报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须于2015年5月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由地州市教育局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