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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应城市教育局选拔乡镇中心初中校长公告

2014-09-30 20:16:00 来源:无忧考网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努力建设一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对象

本次选拔乡镇中心初中校长人选3名。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任职资格及条件

本次选拔任用干部本着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原则,选拔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勇于改革,大胆实践,具有新的办学理念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掌握办学规律;钻研教学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领导的宏观调控能力、微观协控能力、筹划决策能力、系统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运用能力。

2、能够正确的行使权利,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不以权谋私。

3、能够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4、能够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法制意识,作风民主,不独断专行。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胜任工作。

(二)必备资格

1、年龄:本次干部选拔对象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及以上的教师职务。

3、市教育局机关副股级及以上干部、市直单位局管干部、学区督导员、乡镇中心初中常务副校长、中心小学校长且任职三年以上。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工作3年以上可报名(不受必备条件2、3条限制)。

四、选拔程序

1、公布选拔任用名额及任职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个人申请。

3、民主推荐。由有关单位组织,教育局派员参加,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满分100分。

计算公式如下:推荐分=(推荐得票数/参加推荐人数)×100

4、确定竞争上岗初步人选。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由局党组研究确定竞争上岗的初步人选。

5、民主测评。对初步人选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分两轮民主测评。第一轮,以教育局2013—2014学年度干部民主考核结果为依据分值50分;第二轮,市教育局班子成员、股室站长民主测评,分值50分(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占60%、股室站长占40%)。

测评得分100分=2013—2014学年度干部民主考核结果50分+(市教育局班子成员测评结果+股室站长民主测评结果)50分。其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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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面试答辩。组织初步人选进行演讲答辩。演讲答辩设评委7人。分别由有关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演讲答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得分情况。

7、确定考察人选。按民主推荐得分、民主测评得分、演讲答辩得分3∶3∶4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公式为:

综合得分=民主推荐得分×0.3+民主测评得分×0.3+演讲答辩得分×0.4

根据综合得分,取前3名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在本单位公示。

8、组织考察。由市教育局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前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预告,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考察的准确性。通过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情况,具体了解他们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廉政勤政等情况。

9、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综合考察情况,将考察人选报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

10、公示。公示期为7天。

11、市教育局党组确认乡镇中心初中校长备用人选,并根据职位空缺情况依次使用。

中共应城市教育局党组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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