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监理工程师、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税务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管理咨询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质量专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以及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资格补审的通知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以及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资格补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1.参加2014年度监理工程师、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税务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管理咨询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2.2013年度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未及时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试人员(不包含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试人员)。
特别提醒:补审仅限2013年考试通过人员,今后不再进行补审。
二、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审查时间为:9月10日—9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审查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804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