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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47号)和《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农卫发[2014]8号)等文件精神 ,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下同)队伍建设,解决部分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管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人发〔2013〕35号)、《云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全科医生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农卫发[2014]8号)规定要求,由香格里拉县卫生局和香格里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安排。
(三)具备用人单位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四)特岗全科医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培训后,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含年龄在60岁以下退休离岗人员)。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香格里拉县格咱乡中心卫生院1人,洛吉乡卫生院1人,共计2人。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4年8月7日至8月16日。
(四)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县卫生局办公室。
(五)招聘有关事项。
1.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的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6个月免冠照3张。
3.此次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参加所报单位的岗位进行考核考察,遴选出优胜者进入政审,未入选人员经本人申请报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未满的单位进行调剂。
(六)考核、考察、录用。
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实行考核考察招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由卫生行政部门、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医疗卫生方面专家组成考核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核考察工作。
2.凡已通过考核考察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无故不到公开引进单位报到者,由公开引进单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资格不予聘用。一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4年。
3.岗位培训。由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卫办科教发〔2007〕48号)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国中医药发〔2007〕21号)要求,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培训。
三、人员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或者全科助理医师。聘用前已注册过执业范围但未含全科医学专业的,可以申请在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内加注全科医学专业。服务单位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证书变更手续。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地的县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用期内,统一纳入派驻医疗机构管理。常态考核、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办法由县卫生局参照当地医疗机构人员考核办法,并结合特岗全科医生的工作实际统一制定。具体考核工作由服务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县人事部门备案。
四、激励与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和资金保障。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标准为每人每年5-6万元(含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其中,执业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6万元,执业助理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薪酬、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
(二)生活待遇。聘期(服务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服务单位为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申报职称晋升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期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2.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医师执业证上加注了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的,可以自愿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申报职称。
3.可以按聘任履职年限减少1年提前申报晋升上一级职称资格。在职称申报和评定时,应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主要因素,对其外语和论文不作要求。
4.以全科医生岗位申报职称晋升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四)继续教育。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招聘组织纪律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考核、考察,按照香格里拉县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做到精心组织,坚决避免工作失误,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在卫生局发出报名、考核考察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考核、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香格里拉县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县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
迪庆州人民政府网:http:// www .diqing .gov .cn
联系电话:0887-8222751 监督电话:0887-8290405
原标题:香格里拉县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告
香格里拉县卫生局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