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统计办〔2014〕11号
市局高新分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经发局、各区(市)县统计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四川省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全面推进统计行业准入制度,保障“企业一套表”改革的顺利实施,服务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现将我市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及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一)报考对象:在我市辖区内从事统计工作,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从业人员或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为3月1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报名地点为统计从业人员工作单位所在区(市)县统计局或成都市东胜街6号成都市统计教育中心。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可通过成都市统计局外网下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符合免试《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条件的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与科目:2014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1日(星期天),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收费标准:
统计从业人员考试收取考务费50元/科(收费许可证号RA05500200)。
成都市统计局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