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考区各位考生:
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14年12月31日前,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填写申请表,按属地原则到贵港市辖区范围内的会计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请携带申请表1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以及申请表所填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属委托申请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贵港市财政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