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法律或经济类专业工作满3年的。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法律或经济类专业工作满1年的。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的。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的。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的。
(二)申请免试(考二科或考一科)部分科目的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个别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可进行咨询(电话:0931-8729053)
更多信息请见:2014甘肃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