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遂川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县城及周边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实教研室、电教仪器站工作人员,特别是进一步充实县城及周边中小学师资力量,建立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经研究决定,今年县城及周边中小学面向全县中小学公开选调一批教师,教研室选调一名语文教研员,电教仪器站选调一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语文教研员1人、电教仪器站工作人员1人
(二)中小学选调岗位及人数(详情.docx)
二、选调条件
1.思想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师德,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2.工作认真,能正确驾驭教材,有新的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3.近三年专业技术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岗位具体条件:
语文教研员: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初中语文或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担任过语文教研组长或学校行政人员;近五年参加县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比赛获县二等奖以上;初中教师近三年任教的语文成绩均须列全县前10名;在我县初、高中连续任教语文六年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电教仪器站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信息技术或相近学科;在我县中小学任教四年及以上的男性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在我县初中任教本学科四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我县初中任教四年及以上。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教师:具有中师(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非师范类报考小学音乐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音乐须专业对口;在我县小学任教四年及以上。
小学计算机教师: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信息技术或相近学科;在我县中小学任教四年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①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岗三个月及以上者;
②近三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或党内警告处分以上者;
③因违法违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罚或立案者;
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⑤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选调方法
语文教研员岗位采取文化考试和上课评课的方式进行,每项各占50分,共100分;
电教仪器站工作人员岗位和小学计算机岗位采取文化考试和上机操作测试(电教仪器站岗位上机操作的同时,还须现场作文)的方式进行,每项各占50分,共100分;
小学音乐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由考生在声乐、器乐和舞蹈三项中任选两项测试,每项各占50分,共100分;
小学英语岗位采取文化考试、口语测试、奖励加分和课堂教学测试等方式进行;
其他学科岗位采取文化考试、平时教学成绩考核、奖励加分和课堂教学测试等方式进行。
(一)文化考试(30分,分值有具体说明的按具体说明计分)
1.语文教研员岗位,初、高中各学科岗位考试内容:所报学科现行初中教材内容为主(略高于初中教材和中考难度),以及各选调学科相关的教材教法知识和新课程标准等。
2.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岗位考试内容:所报学科现行小学教材内容为主(略高于小学教材和小考难度),以及各选调学科相关的教材教法知识和新课程标准等。
3.小学英语学科岗位考试内容:中学英语基础知识及小学英语教材教法知识和新课程标准等。
4.电教仪器站工作人员岗位和小学计算机学科岗位考试内容:计算机相关知识。
(二)平时教学成绩考核(42分)
教学成绩以县教体局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和升学考试为准,由任教学校核查填写上报,县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审核。选调小学英语教师不考核教学成绩,进行口语测试,口语测试成绩占42分。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具体查看所报学科2011年下半年、2012年上半年、2012年下半年、2013年上半年、2013年下半年、2014年上半年6个学期的期末统考成绩,每学期各7分,共42分。
2.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如果近三年任教了报考学科,按报考学科的成绩计算得分,如果其中某一年或某一学期未任教报考学科,可按实际任教的统考学科(限语、数、英三科)的成绩计算得分。具体查看2011年下半年、2012年上半年、2012年下半年、2013年上半年、2013年下半年、2014年上半年6个学期的期末统考成绩,每学期各7分,共42分。
3.成绩计算办法:
①初中教师查看每学期期末统考成绩(含中考)的及格率和优秀率:
其中每学期及格率占4分、优秀率占3分。计算时对照学校类别,即:一类学校a+5%,二类学校a+2%、三类学校a、四类学校a-2%、五类学校a-3%(a为学科县平均及格率或优秀率成绩,学校类别按当年办学水平评估中的类别确定),及格率达到以上规定水平开始计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得0.5分,每学期加到4分为止。优秀率达到以上规定水平开始计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得0.5分,每学期加到3分为止。
②小学教师查看每学期期末统考的平均成绩:
A.任教一至五年级的教师:计算时区分中心小学和村小不同标准,中心小学按a+2,村小按a (a为学科乡镇平均成绩),达标得3分。若所任教年级学科教师全乡镇在5人以内的,每高出一分加0.8分,每低一分扣0.8分;6—10人的,每高出一分加0.7分,每低一分扣0.7分;11人以上,每高出一分加0.5分,每低一分扣0.5分;2人以内的,既可对照本乡镇平均成绩计算得分,也可对照全县平均成绩计算得分。每学期加到7分、扣到0分止。
B.任教六年级的教师:具体查看小考成绩,计算时对照学校类别,即:一类学校达a+4,二类学校a+2、三类学校a、四类学校a-2、五类学校a-4(a为学科县平均成绩,学校类别按当年办学水平评估中的类别确定)。平均分达到以上规定水平得3分,每高出1分加0.8分,每低1分扣0.8分,每学期加到7分、扣到0分止,所得的学期分×2为学年得分。
③若科任教师任教一科多班,则取所有任教班级的平均成绩计算;若任教多科,则取选调学科的成绩计算。
④如果科任教师任教学科班级属接别人的差班(拆班后再分班,不属接差班),则可按进步名次计分,小学看平均分,比上学期每进步一个名次得0.7分,进步10名及以上得7分;初中看及格率,对比上学期每进步一个名次得0.8分,得满7分止。
⑤参加选调的教师若其中某一学期没有教学成绩,除组织委派参加培训及法定假外,该学期教学成绩得0分。因受组织委派参加培训和法定休假者,该学期教学成绩的计分办法为:取所规定六个学期的另外五个学期的平均成绩得分即为该学期的教学成绩得分。
(三)奖励加分
①小学教师在近三年内(2011年下半年至今)任教了五、六年级的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每任教一年五年级加0.4分,每任教一年六年级加0.8分。
②2010年下半年以来,参加由教育部门主办的有学生参与的课堂教学比赛获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5分,三等奖加5分;省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5分,三等奖加4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5分,三等奖加3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上述获奖以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取高级别奖加分,不重复加分。
③多年来一直在山区工作,现仍在营盘圩、淋洋、滁洲、戴家埔、高坪、扬芬工作的教师,每年加0.3分;现仍在大汾、左安、汤湖、黄坑、草林片、衙前片、大坑工作的教师,每年加0.2分。另外,目前在上述乡镇村小任教的再加1分,在其他乡镇村小任教的加0.5分。
④近三年内担任班主任加分:每学期0.25分,计1.5分。
⑤除①②③④项加分外,其他获奖等事项均不加分。
(四)课堂教学测试(28分,分值有具体说明的按具体说明计分)
语文教研员岗位根据文化考试成绩按1:3确定参加上课评课人员;
电教仪器站工作人员岗位和小学计算机岗位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均按1:3确定上机操作人员;
其他岗位根据文化考试、平时教学成绩(小学英语教师为口语测试成绩)及奖励加分的得分,按照一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课堂教学测试人员,指标1人的按1:3确定,2-4人的按1:2确定,5人及以上的按1:1.5确定。
四、选调程序
1.凡符合条件者,由个人写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后,于7月14日~15日到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报名者只能参加一个学段一个学科岗位的选调,但报考语文教研员者可以兼报初中或者高中语文学科,报考电教仪器站工作人员者可以兼报小学计算机学科,报名时需交下列材料:
①半身同底1寸照片2张;②报名申请表;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⑤《教学成绩审查表》;⑥加分证明材料。
2.7月16 ~17日对参加选调教师教学成绩进行审查、确定分数。
3.7月21日进行小学英语教师口语测试。
4.7月23日进行文化考试(地点:泉江小学)。
5.7月25日入闱语文教研员岗位上课评课人员,模拟上课和现场评课;入闱电教仪器站工作人员岗位和小学计算机岗位上机操作人员上机测试,电教仪器站岗位人员还须现场作文。
6.7月29日进行小学音乐面试和其他学科的课堂教学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7.各岗位录用的教师,依据该岗位总分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行选择岗位,如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空缺时,可在报考相应岗位名单中按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8.如果高中学校的教师选调语文教研员成功,则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从参加高中语文学科选调教师当中为该校补充一名教师;如果县城初中学校的教师选调语文教研员成功,则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从参加初中语文学科选调教师当中为该校补充一名教师;如果县城周边初中学校(指于田中学、于田三中、枚江中学、珠田中学、正人中学、上坑中心学校,下同)的教师选调进城成功,则采取进二补一的办法为县城周边初中学校增补教师,如县城周边初中某学校某学科有2位教师选调进城,那么,该校该学科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从参加该学科选调教师当中补充一名教师;如果县城周边小学的教师选调进城成功,则采取除选调指标外,再通过进一补一的办法为县城周边小学增补教师。
五、有关要求
1.各校接通知后,应迅速将精神传达给每位教师。
2.各校对参加选调教师的教学成绩要进行如实核查。学校对每位教师上报的成绩要在校园内张榜公布。应指定分管教务工作的主任负责,校长亲自把关,审核人和校长均要签名负责。如因工作调动的教师,应到原工作单位核查教学成绩,由原单位校长审核把关,对虚报、假报教学成绩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报考人数达选招指标1.5倍以上的学科,足额录取;报考人数低于选招指标1.5倍的学科,根据学科需要按报名人数1.5:1的比例录取(四舍五入);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学科,取消该学科选调。
4.若因特殊原因(如某学科由于县城周边学校参加选调人员进入课堂教学测试占有较大比例且排名靠后,导致县城周边学校选调人员进不了县城学校,又占据了进入课堂教学名额),县城周边学校未能完成选调计划,则从文化考试、教学成绩(小学英语为口语测试)、奖励加分三项总分的教师中,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选择未完成选调计划的学校。
5.选调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教体局和试用学校联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回原校任教。
6.根据现行职称政策,变动了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含本次选调人员),应在新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竞聘。如新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7.参加选调人员缴交报名考试费按县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
8.时间安排若有变更及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