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4]21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4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资委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及对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资格审查、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级别为免二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三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各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3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9月14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法律或经济类专业工作满3年的。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法律或经济类专业工作满1年的。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的。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的。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的。
(二)申请免试(考二科或考一科)部分科目的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个别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可进行咨询(电话:0931-8729053)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zg.cpta.com.cn),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12日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填报信息。考生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凡参加2012或2013年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全部重新采集。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正确填报报名信息。如虚假作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或者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12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http://zg.cpta.com.cn),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发票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之内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4年9月5日-9月11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须在报名时记住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
六、其他事项
(一)以前因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和资格考试违纪而处在停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4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当年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
(三)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考试费每科58元。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贮功能),按试卷和答题卡上的要求做答。
(五)本次考试只在兰州市设考场,应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报考时出具)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伪造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方式取得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要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且当年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资格考试。
(七)省政府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负责考试专用教材征订,教材征订与报名同步进行,需要教材的考生请与省政府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电话:0931- 8729053)联系预订。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