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办事员
2、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2009年8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研究生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历史学(研究范围为中国古代史、近代史或者中国历史地理方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及相关材料,于2008年12月7~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市志办秘书处(淮安市政府大院三号楼317室)报名。
由市志办秘书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面试和加分
考生得分由面试得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面试得分90分,加分部分10分。
面试主要内容为历史学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时间:2008年12月14日(星期日)
上午8:30开始
加分部分分值计算方法:
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中国古近代史(含历史地理)文章2篇及以上,加5分,此外每有一篇再加2分,加到10分。
(三)体检与考核
以面试成绩和加分部分相加的总分,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人事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大运河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517-83605908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