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对所交货物的总说明,是一张发货价目清单。进口商凭发票核对货物及了解货物的品质、规格、价值等情况,它是进出口商记账与核算的依据。在没有汇票时,出口商可凭发票向进口商收款。发票还是报关纳税的基本依据,也是实施其他管理的基础。
需说明的是,发票在作为收汇单据之前,即货物出运时,还有以下作用:
(1)作为国际商务单据中的基础单据,是缮制报关单、产地证、报检单、投保单等其他单据的依据。
(2)作为报关、报检单据的组成部分。出运过程中,报检单、报关单都需要附上发票才能起到相应的作用。
而在作为收汇单证之后,发票还有核销外汇的作用,出口商收到外汇后,办理核销时需提供发票。
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packing documents)是记载或描述商品包装情况的单据,是商业发票的补充,也是货运单据中一项重要单据。除散装货物外,包装单据一般为不可缺少的文件。进口地海关验货,公证行检验,进口商核对货物时,通常都以包装单据为依据。进口商通过包装单据,还可了解货物包装件号内的具体内容,以方便销售。
包装单据作用:
(1)它是出口商缮制商业发票及其他单据时计量、计价的基础资料。
(2)它是进口商清点数量或重量以及销售货物的依据。
(3)它是海关查验货物的凭证。
(4)它是公证或商检机构查验货物的参考资料。
包装单据内容:
一般包括合同号、发票号、出单日期、运输标志、品名、包装规格、包装件数、毛净重等。填写时,必须与货物实际包装相符,并与发票、提单等单据相一致。
包装单据种类:
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1)装箱单(Packing List/Packing.Slip)
(2)包装明细单(Packing Specification)
(3)详细装箱单(Detailed Packing List)
(4)包装提要(Packing Summary)
(5)重量单(Weight List/Weight Note)
(6)重量证书(Weight Certificate/Certificate of Weight)
(7)磅码单(Weight Memo)
(8)尺码单(Measurement List)
(9)花色搭配单(Assortment List)
出口收汇使用汇票:
出口收汇中使用的汇票,是指用于托收和信用证收汇方式中,出口商向进口商或银行签发的,要求后者即期或在一个固定的日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某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装运通知:
装运通知(Shipping Advice)是卖方应买方的要求,在出口货物装船完毕后,及时通过传真方式或其他方式,向买方(进口方)或进口商指定的保险公司、报关公司发出的关于货物已装船的详细通知,以便进口商及时办理保险、申请进口许可和安排接收货物及办理清关等事宜。
装运通知内容:
装运通知的内容一般有订单或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和数量、总值、唛头、载货船舶名称、装运口岸、装运日期、船名及开航日期等。在实际业务中,应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和对客户的习惯做法,将上述项目适当地列明在电文中。
出口商证明:
出口商证明亦称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t),是由受益人签发的证实某件事实的单据。
常见的有寄单寄样证明,产品制造方面的证明,环保、****方面如:非童工、非狱工制造、非木质包装的证明等,用以说明出口商已履行了合同义务,(信用证项下)已按开证申请人要求办理某项工作或证实某件事,并达到了进口商的要求和其进口国的有关规定。
出口商证明的内容一般包括:单据名称、出证日期与地点、抬头人、事由、证明文句、受益人名称及签章等。
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是一种从作用到填制方法都与商业发票不同的特殊单据,它是根据某些进H国海关的规定,由出口商填制的一种特定格式的发票,可供进口商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海关发票采用进口国海关自身制定的固定格式,各国海关发票的单据名称和详细内容不完全相同。
海关发票作用和内容:
(1)进口商凭以报关,进口国海关估价完税的凭证。
(2)进口国海关核定货物原产地,征收差别关税,查核进口商品价格,决定是否征收反倾销关税的依据。
(3)作为进口国海关编制统计资料之用。
总体来说,海关发票中的内容应与商业发票或其他单据相一致。它的内容主要有商品的价值(VALUE)和商品的产地(ORIGIN OF G00DS).
领事发票:
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又称签证发票,是按某些国家法令规定,出口商对其国家输入货物时必须取得进口国在出口国或其邻近地区的领事签证的、作为装运单据一部分和货物进口报关的前提条件之一的特殊发票
领事发票的主要作用:
(1)作为进口国海关收取进口关税的依据。
(2)证明出口商提供的商品数量、价格的真实性。
(3)增加领事馆收入。
厂商发票:
厂商发票(manufacturer invoice)是厂方出具给出口商的销售货物的凭证,以本国货币显示货物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出厂价格。信用证要求提供厂商发票,其目的是供进口国海关检查是否有削价倾销行为,以便确定应否征收“反倾销税”。
厂商发票制作要求:
(1)在单据上部要印有醒目粗体字“厂商发票”(manufacturer invoice)字样。
(2)抬头人打出口商。
(3)出票日期应早于商业发票日期。
(4)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件数必须与商业发票一致。
(5)货币应打出口国币制,价格的填制可按发票货价适当打个折扣,例如按FOB价打九折或八五折。
(6)货物出厂时,一般无出口装运标记,厂商发票不必缮打运输标志,如来证有明确规定,则厂商发票也应打上运输标志。
(7)厂方作为出单人,由厂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船公司证明:
船公司证明(shipping company’s certificate)是船公司或船公司代理说明所载船舶某些特定事项的证明文件,是进口商为了了解货物运输情况或为了满足进口国*规定而要求出口商提供的单据。
保费收据:
保费收据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收取保险费的收据。因我们此处是指用于进出口业务中的保费收据,所以需以外文表述。
船龄证明:
船龄证明:以说明船龄,一般船龄在15年以上的船为超龄船(保险公司不愿承保),所以进口商往往要求出具15年以下船龄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