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07年起,省、部属驻榕单位国家公务员健康体检由原来的每两年进行一次改为每年进行一次,由省级医疗补助经费支出的健康体检费用标准也将大幅提高,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男性公务员每人每年300元、女性公务员每人每年400元。
公务员的健康体检项目将实现“个性化选择”,每个人可根据个人身体状况选择体检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实行定额标准结算,即体检费用在标准定额以内部分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体检医疗机构结算,超出定额部分由参保单位或个人与体检医疗机构结算。异地工作参保人员如不能在福州参加体检,经批准后由省医保中心于次年3月底将体检费用划入其个人账户。 (记者 杨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