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贵州省共招募了5.8万特岗教师,为进一步补充合格师资,贵州省将通过创新机制,采取“教师流动、腾出岗位,优化结构”的方式,每年在当地选拔一批服务期满且留任下来的优秀特岗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或将部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和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小学教师转岗到幼儿园,以腾出部分农村中小学校岗位用来招聘特岗教师,实现大力“招”。
此外,为使特岗教师无后顾之忧,特岗教师的工资制度和标准、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及其他津补贴等必须参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执行。还要求解决好已婚特岗教师两地分居问题,原则上对在同一县(市、区、特区)不同学校任教且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夫妇要尽可能地安排在同一学校或距离较近的学校任教。
同时,要调动特岗教师参与学校各项管理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对于能力强、成绩突出的要提拔重用。到2015年,使本县农村中小学校级领导岗位和后备干部中特岗教师所占比例逐步达到30%以上。
最后,对于凡三年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协调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做好接转工作,落实教师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并由县级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教师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