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调剂公告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面向社会调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剂范围:面向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总成绩达到人事部规定笔试合格线的考生。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是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报考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市(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二、调剂时间:2007年1月18日至20日止。
三、调剂职位及资格条件(点击此处查看)
四、愿意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附后),在调剂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传真至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传真电话:0871-3121915。咨询电话:0871-3121915。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