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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内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县教师招考面试相关内容

2014-03-25 15:37:00 来源:无忧考网

点击查看:201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面试
1、面试赋分执行市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标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分别在清水河县政府网和报名地点予以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的成绩之和计算报考者的总成绩并予以公布,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
6、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清水河县政府网和报名地点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入体检范围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从各报考类别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考试总成绩、体检合格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教育局按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人员的综合素质,考核采取书面鉴定的方式进行。进入考核范围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从各报考类别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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