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基本条件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 专业条件 其他条件
热能监察(测)审计与评价 4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招考岗位工作;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6、杭州地区户籍。
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机械与能源动力类 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电能监察(测)审计与评价 2 电气类(强电)
法律 1 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律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经济管理 1 经济管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9日—20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杭州市庆春路52号东庆大厦E座18楼
联系人:韦袆,联系电话:87242705。
3、报名方法: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均应填写《杭州市能源监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2、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用人单位内公示七天。
联系咨询:杭州市经济委员会人事教育处(电话:85252020)、杭州市能源监察中心(87242705)。
附件:《杭州市能源监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